107學年度大專公開一級決賽於昨日結束,除了師大男排創下了史無前例的12連霸外,讓球迷朋友熱烈「討論」的,想必就是四強賽國北對上彰師的那顆關鍵判決吧!

排球比賽中的裁判配置,通常是以一個主審 (一裁)、一個副審 (二裁)、兩個線審 (司線員)去做配置,而在較高層級的比賽中,為了能夠更加準確的判定球的落點,因此會將線審的配置增加到四位,期望能在球速飛快的比賽中,能有更精準地判定,也減少各裁判的壓力。

借鏡職業棒球

或許看到這裡,球友們提出疑問:「排球與棒球的裁判執法方式根本天差地遠,為什麼要以棒球裁判去做借鏡?」美國職棒 (MLB) 是當今公認體制最完善的職業運動組織。除了球員外,負責整場比賽的公平性與比賽秩序的就是執法裁判了。除了要在動輒三、四個小時的高強度比賽中維持高度專注外,也需要不斷跑動、補位,以取得最佳判斷視角,對於體能也是一大考驗。

除了優良的培訓制度,分層級的實習執法與考核更是數一數二的嚴密。除了實戰的操作外,執法倫理、場地狀況處理、特殊案例判別等等考核外,還要經過一連串的「體能維持與考核標準」才有資格從最低階的1A出發,甚至是到獨立聯盟裡面執法,之後才能一步一步地往上晉升。

中華職棒 (CPBL) 也慢慢在往這個方向發展、改進,同時也參考了日本職棒與美國職棒的裁判評分系統,讓裁判督導有更加明確的約束,更有5年內未晉升的裁判須強制重新考核的規定,當然考核未過的裁判也必須「另尋出路」!

排球呢?

反觀台灣排球裁判的養成,雖然沒有太大的問題,但據筆者了解,裁判的考核制度,因台灣排球裁判本身人力就時常出現不足的情況,因此始終沒有一個較好的審評標準。以目前歐洲排球聯賽為例,裁判表現將會受到嚴格的檢視,一但有表現不佳或是缺失出現,則會對該名裁判扣分,因此所有裁判都有可能因為執法不謹慎,或長年下來的缺失累積導致停賽、降級處分甚至永久取消裁判資格!

裁判執法「不當」或是「過當」是目前國內裁判界需要好好檢視的問題,從企業聯賽、各層級的學生聯賽,各縣市「市長級、議員級」的邀請賽,到一般的菜市場杯,不斷的有「高級別裁判」黑哨甚至嚴重誤判的情況,甚至已經算是常態。

國內的排球比賽中有太多這樣的例子,例如:某大杯賽以國際規格自居,卻始終不更新球員球衣號碼規定的標準。甚至也有比賽中裁判與控制委員尺度不一,經解釋說明後,還要請警方出面處理的情況也時有所聞。

然而筆者對於國內排球仍抱持著希望,正因為越來越多人投入這項運動,才會有更多的聲音出現。批評也好、責怪也罷,正是因為球迷、球友們對排球的熱愛,才會被更嚴格的檢視。近年來排球環境的改善,相信球迷朋友們也有目共睹。然而外在的改變,吸引更多新朋友們加入排球圈的同時,內部的問題更是不容忽視。如何在制度層面有同時進步,是一個需要嚴肅地、盡快審視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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